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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免癫痫过度用药

2019-08-06 20:49:00 来源:郑州癫痫医院 咨询医生

癫痫药物过度医治是指为了控制癫痫采取了不必要的或过量的药物负荷,致使了不合适的风险疗效平衡。过度医治将会引发严重的不良反应和资源的浪费。

癫痫药物过度医治的主要原因有:

1.将抗癫痫药物作为癫痫高风险患者的预防性用药;

2.抗癫痫药物用于偶见的孤立性发作,目的是为了改良癫痫的长时间病程;

3.虽然缺少个体疗效,患者仍保持一种最大耐受剂量的抗癫痫药物;

4.虽然缺少个体疗效,患者仍保持多种抗癫痫药物的医治。

避免过度医治的策略是:

1.对痫性发作应明确是事件相关性发作(如剥夺睡眠、饮酒、低血糖等)还是内科疾病引发的抽搐,或是很少发作仅表现为轻度抽搐的良性癫痫。针对内科疾病引发的痫性发作,应针对原病发进行医治,仅仅是在患者反复抽搐、引发因素不能纠正时才需要抗癫痫药物长时间医治。失神性癫痫状态或非惊厥性简单部份性癫痫状态,没有脑损伤的肯定证据,且预后较好,一般不需要过激的抗癫痫药物医治。非痫性发作的误诊常引发不恰当的抗癫痫药物医治。

2.当选择第一线抗癫痫药物单药医治时,初始从小剂量并逐步滴定至低的保持剂量,不属紧急医治(如癫痫延续状态)不采取药物负荷方式。

3.如果继续发作,药物可增加至耐受剂量;发作仍不能控制时,该药应减量,转换为不同药理机制的另1种一线药物的平均剂量。当第2种单药医治反应良好,可缓慢撤除原药。当药物极大剂量仍不能控制发作,应警惕抗癫痫药物引发的痫性发作或药物选择不当。

4.在添加医治时,应缓慢将已有不良反应的第1种药物减至中等剂量,以后再添加不同药理机制的另1种药物。两种药物的联合运用疗效仿佛优于前后替换两种药物的单药医治。如果患者两种药物的联合运用在3月内仍未见效,应缓慢转变为第2种药物的单药医治,并开始添加新选择的抗癫痫药物。

5.如果4或5种充足的抗癫痫药物单药医治或联合医治仍未能控制发作,那末服用任何AED或任何组合的抗癫痫药物成功的可能性均小于5%。在这种情况下,医治的目的仅仅是在不充分的发作控制与最小的药物副作用之间获得一种平衡。

总之,纠正慢性癫痫过度用药的偏向其实不容易,缓慢地减少药物的负荷常常能取得最大好处而不丧失对癫痫发作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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